案例分析题 甲将一栋楼房出租给乙,租期3年。1年后,甲向丙借款100万元,期限为1年,以该楼房作为抵押物并办妥相关抵押登记手续。借款期限届满,甲无力偿还债务,丙遂向法院起诉,要求拍卖该栋楼房以实现抵押权,并主张优先购买权。乙得知后也主张优先购买权,经评估,该栋楼房价值200万元。
根据上述案情,请回答:(2010年一专一第60题)
问答题 33.乙是否享有优先购买权?请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是。《合同法》第230条规定:“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乙为承租人,故有在同等条件下的优先购买权。
【答案解析】
问答题 33.丙是否享有优先购买权?请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否。丙作为抵押权人,有优先受偿权.主张优先购买权于法无据。
【答案解析】
问答题 33.如果案外人丁愿出价300万元,则丁在什么情况下可以购得此房?请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因为乙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故若丁愿意出价300万元,在乙放弃权利或者不满足同等条件的要求时,丁可以购得房屋。不满足同等条件的情形多种多样,如尽管愿意购买但出价低于300万元,或者愿意出价300万元但提出延期支付等等。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