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构推理 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得扣除的项目有哪些?
【正确答案】按照企业所得税法及有关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下列项目不得扣除:
   (1) 资本性支出。包括购置、建造固定资产,对外投资的支出,不得扣除。
   (2) 无形资产受让、开发支出。无形资产开发支出未形成资产的部分准予扣除。
   (3) 违法经营的罚款、被没收财物的损失(非行政性罚款不得扣除)。
   (4) 各项税收的滞纳金、罚金和罚款。但纳税人逾期归还银行贷款,银行按规定加收的罚息,不属于行政性罚款,允许在税前扣除。
   (5) 自然灾害或者意外事故损失有赔偿的部分。
   (6) 超过国家规定允许扣除的公益、救济性捐赠,以及非公益、救济性捐赠。
   (7) 各种赞助支出,即各种非广告性质的赞助支出。
   (8) 纳税人为其他独立纳税人提供与本身应纳税收入无关的贷款担保等,因被担保方不能还清贷款而由该担保纳税人承担的本息等,不得在担保企业税前扣除。
   (9) 与取得收入无关的其他各项支出不得扣除。
   (10) 销售货物给购货方的回扣,其支出不得在税前扣除。
   (11) 纳税人的存货跌价准备金、短期投资跌价准备金、长期投资减值准备金、风险准备基金(包括投资风险准备基金),以及国家税收法规规定可提取的准备金之外的任何形式的准备金,不得扣除。
   (12) 企业已出售给职工个人的住房,不得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折旧和维修管理费。
   (13) 税法规定的其他情形。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