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问题1
关键路线:①→③→⑤一⑥或:B一E一G
计算工期:390天,按此计划该工程可以按合同工期要求完工。
问题2
事件1:不能获得工期补偿,因为工作A的延期没有超过其总时差,可以获得费用补偿,因为图纸未标明的地下障碍物属于建设单位的风险范畴。
事件2:不能获得工期和费用补偿,因为基坑边坡支撑失稳属于施工单位施工方案有误,应由施工单位承担该风险。
事件3:能获得工期补偿,应由建设单位承担不可抗力的工期风险;不能获得费用补偿,因不可抗力发生的费用由双方分别承担各自的费用损失。
事件4:能获得工期和费用补偿,因为建设单位工程变更属建设单位的责任。
事件5:不能获得费用补偿,因该工程是固定总价合同,物价上涨风险应由施工单位承担。
问题3
施工单位可获得的工期延期补偿为30天,因为考虑建设单位应承担责任或风险的事件1工作A延长10天、事件3工作C延长10天、事件4工作E延长30天,新的计算工期为420天,(420- 390)天=30天。
问题4
施工单位应得到10天的租金补偿,补偿费用为10天×1500元/天=1.5万元,因为工作 A的延长导致该租凭机械在现场的滞留时间增加了10天,工作B不予补偿。
问题5
施工单位可以得到的企业管理费用补偿为:20%-5%=15%
(2+4+3+5)×15%万元=2.1万元
或 (2+4+3+5)×(20%-5%)万元=2.1万元
[评析]
本试题是工程综合索赔与施工网络计划分析相结合的工程索赔常见题型,其中赞用索赔涉及建标 [2003]206号文件综合单价计价程序中的相关规定。
试题中的重点是对施工过程发生的事件进行工程索赔时的责任分析(甲方责任、乙方责任、不可抗力责任、除外责任),类型分析(工期索赔、费用索赔、综合索赔),位置分析(事件发生位置为关键工序、非关键工序),结果分析(索赔总结论的具体内容)。
解题中首先确定施工进度计划各工序的总时差与关键路线,试题只要求写出关键路线不标示具体计算过程,对于索赔事件各对应工序的总时差进行计算(而不写出结果)并在工期索赔中应用。结果如下:
TF(A)=10,TF(B)=TF(E)=TF(E)=0,TF(C)=10,TF(F)=10
对于甲方责任而形成索赔事件延误工期但没有超过该工序总时差,即不能进行工期索赔(例如事件 1),对于不可抗力事件发生而形成的索赔事件,可以进行工期补偿,按规定增加的人工费不补偿,而其他费用是指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除正常施工费用以外(现场建筑材料损失费用、第三方人员伤亡发生的费用、现场清理和已完工程修复费用)的费用应该补偿。
事件5为默示语句描述,很多学员在思考此问题时,对于是甲方供料还是乙方供料分不清楚,实际上题设条件中的固定总价合同默示在正常施工时出现材料价差甲方不予补偿。
从阅卷抽样情况来看该题不能正确回答频率最高的是问题5,即施工单位可得到的企管费用为多少。
根据建材[2003]206号文件规定:间接费=企管费+规费,所以企业管理费费率=20%-5%= 15%
而企管费补偿费用计算时写成[(2+4+3)+(4+5+6)]×15%忽略了试题背景材料给出的取费基数为人工费与机械费之和的规定。
在历年工程索赔试题系列中,2006年考试题为一般难度水平,得分率的关键在于对试题背景材料相关规定的细心分析和应用。
问题3的工期补偿天数计算需要将A、C、E三工序延长时间加入到施工网络计划中,计算新的包含甲方责任工期为420天(而不能直接将(10+10+30)天=50天作为补偿工期),(420-390)天=30天为补偿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