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案例
   
谁制造了花样少年的悲剧

   罗某是某县镇小学四年级学生。平日沉默寡言,不太合群。一天上午,罗某被班主任叫到办公室,称有同学丢失了20元钱,在第二节语文课后发现的,当时班里只有罗某和另外两个同学在教室里。
   老师询问罗某,但罗否认偷拿同学钱。下学后,老师不让罗某回家,关在办公室让其写检查,直到承认偷钱为止。在老师严厉的不断询问下,罗承认了偷拿之事。于是,老师要求罗交回偷拿的钱,罗声称回家要钱后交来,老师这才同意让罗某回家。
   罗某父母当夜很晚时找到学校,找值班老师询问罗某去向。值班老师称不知此事,等第二天罗某班主任到学校时再查清此事。
   第二天上午,在罗家附近的一个水塘中,有人发现了罗某的尸体,并在他身上发现了一封遗书:“爸爸妈妈:我没有拿同学的钱。我走了后,你们二老多保重身体。”
   因现场残留浓烈的农药味,调查人员找到了附近市场一农药店。该店负责人阳某承认,那天下午,罗某在此赊购了一瓶剧毒农药。
   随后,经镇司法所调解,罗某的家长获得了2000元赔偿:学校商店承包人刘某800元,农药店负责人阳某1200元。但罗某的家长认为儿子的死与学校实施变相体罚有关,在要求学校承担赔偿未果后诉诸法院。
   事后,罗某的家长认为,班主任未调查清楚就追问罗某,并对罗某实行变相体罚,侵犯了罗某的人身权利,对罗某的死亡负有直接责任。学校管理不善是造成这一悲剧的间接原因。因此,罗某班主任和学校应对罗某死亡承担法律责任和赔偿相关经济损失。
【正确答案】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特别是根据我国教育法中关于法律责任的相关规定,在本案例中,罗某班主任和学校都应对罗某的死亡负责,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罗某自杀身亡虽主要是自身原因造成的,但与罗某班主任对其变相体罚以及学校在管理上的过错,在法律上存在一定的因果关系。法院对罗某家长的法律诉求应予受理。
   学校和教师,对在校学生的学习与生活,负有教育、管理、监督、指导的责任和义务。尊重学生的人格,保证学生在校期间正常活动和人身安全是法律做出的规定。法律同时还规定,无论是教师还是学校,对于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追究法律责任的方式包括追究刑事责任、民事责任和行政责任三种。而制定这些法律的目的,是保护教育关系的主体特别是教师和学生,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本案对所有学校管理特别是教师,都是一个警示:要依照法律的规定,在教学实践中懂法,知法,守法,依法保护师生的权利和义务,不要让本案的悲剧再次发生。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