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答题   叶新会计师事务所承接了黄河公司201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业务,F注册会计师被指派为项目合伙人、Q注册会计师则是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对于该项审计业务,下面是遇到的事项摘录:
    (1)F注册会计师识别出一项超出正常经营过程的重大关联方交易,并在审计工作底稿中将其作为重大事项记录。
    (2)叶新会计师事务所若是在承接黄河公司201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业务后,又承接了黄河公司内部控制审计业务,由于是针对同一客户的同一财务信息执行的业务,F注册会计师便认为内部控制审计业务工作底稿归档期应自财务报表审计业务审计报告日起开始计算。
    (3)审计项目成员应至少每半年一次提交其遵守独立性政策和程序的书面确认函。
    (4)在给项目组中新员工作培训时,F注册会计师强调晋升的主要途径是提高业务质量和遵守相关职业道德要求。
    (5)在不损害客观性的情况下,Q注册会计师可以为审计项目组提供咨询。
    (6)即便在完成审计工作后,审计项目组成员也应对审计工作底稿中包含的信息予以保密,不可提供给后任注册会计师查阅。
    要求:假定不考虑其他因素,逐项判断上述事项是否恰当。如不恰当,请简要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

(1)恰当。

(2)不恰当。会计师事务所若是针对客户的同一财务信息执行不同的委托业务,出具两个或多个不同的报告,应将其视为不同的业务,依据会计师事务所内部制定的政策和程序,在规定的归档期限内分别将审计工作底稿归整为最终审计档案。

(3)不恰当。应是每年至少一次。

(4)恰当。

(5)恰当。

(6)不恰当。在完成审计工作后,审计项目组成员的确是应该对审计工作底稿中包含的信息予以保密,但在如果取得客户的授权,则视具体隋况决定是否供后任注册会计师查阅。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