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恰当。
(2)不恰当。会计师事务所若是针对客户的同一财务信息执行不同的委托业务,出具两个或多个不同的报告,应将其视为不同的业务,依据会计师事务所内部制定的政策和程序,在规定的归档期限内分别将审计工作底稿归整为最终审计档案。
(3)不恰当。应是每年至少一次。
(4)恰当。
(5)恰当。
(6)不恰当。在完成审计工作后,审计项目组成员的确是应该对审计工作底稿中包含的信息予以保密,但在如果取得客户的授权,则视具体隋况决定是否供后任注册会计师查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