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 小金和小谢都是大学生,同居一个宿舍。放暑假后,小金准备出去游玩,但担心自己IBM笔记本电脑放在宿舍不安全,就委托小谢代为保管。小谢因急需钱用,将笔记本电脑以合理价格出卖给不知情的小刘。小刘能否取得电脑的所有权?(    )
   A.可以,适用善意取得制度
   B.可以,基于对小谢占有笔记本电脑的信赖
   C.不能,小谢是无权处分
   D.不能,但可以要求小谢赔偿
【正确答案】 A、B
【答案解析】本案中,小谢出卖了同学的笔记本电脑,属于无权处分。但是小刘对此并不知情,基于对小谢占有笔记本电脑的信赖购买了笔记本电脑,应当受到法律的保护。故本题选A、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