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层民用建筑中,一般情况下,下列( )情况不设置防排烟措施。
A.防烟前室外窗开启面积小于2m2时 B.长度超过20m的内走道
C.常有人停留面积超过100m2的房间 D.有正压送风的消防前室
[解析] 见《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45—95)(2005年版)第8.1.3、8.2.2条。防烟楼梯间前室、消防电梯间前室可开启外窗面积不应小于2m 2;一类高层民用建筑和建筑高度超过32m的二类高层民用建筑的下列部位应设排烟设施:长度超过20m的内走道;面积超过 100m 2,且经常有人停留或可燃物较多的房间;高层民用建筑的中庭和经常有人停留或可燃物较多的地下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