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的适用范围包括( )。
政策性银行
城市信用合作社
金融资产管理公司
证券公司
财务公司
<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2条第2款规定:“本法所称银行业金融机构.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商业银行、城市信用合作社、农村信用合作杜等吸收公众存款的金融机构以及政策性银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