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8.某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甲借到M国探亲的机会滞留不归。一年后甲受雇于N国的一个专门收集有关中国军事情报的间谍组织,随后受该组织的指派潜回中国,找到其在某军区参谋部工作的战友乙,以1万美元的价格从乙手中购买了3份军事机密材料。对甲的行为适用的处理是( )。
【正确答案】 C
【答案解析】根据《刑法》第109条的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履行公务期间,擅离岗位,叛逃境外或者在境外叛逃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掌握国家秘密的国家工作人员叛逃境外或者在境外叛逃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甲是借到M国探亲的机会在境外叛逃,因而不构成叛逃罪。甲受雇于M国间谍组织并受其指派潜回中国购买军事情报的行为完全符合间谍罪的犯罪构成要件。《刑法》第110条规定有下列间谍行为之一,危害国家安全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1)参加间谍组织或者接受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的任务的;(2)为敌人指示轰击目标的。因为参加间谍组织就是为了实施其他犯罪活动。因此对甲的行为应适用间谍罪定罪处罚。选项D的罪名“非法获取军事秘密罪"是刑法分则第十章军人违反职责罪的罪名,只有军人才可能构成本罪。本题答案选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