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2015年8月16日,周某、袁某出资在上海市宝山区宝杨路一贸易公司购买江西“百仙”牌精制工业盐10吨。同月18日至20日间,周某、袁某使用塑料包装袋、塑封机、纸板箱、封箱胶带等对购进的工业盐进行分包装和装箱。周某、袁某将已包装的假冒“中盐”牌海藻精制加碘盐装车后驾驶车辆在本市城乡接合部沿街兜售。周某、袁某的行为构成______
 
【正确答案】 D
【答案解析】 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是指违反国家食品卫生管理法律法规,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行为。本题中,周某、袁某明知工业盐是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仍将其作为食用盐予以生产、销售,其行为均已构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因此本题选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