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体育工作条例》规定,可以申请免修体育课的学生是( )。
《学校体育工作条例》第九条规定,体育课是学生毕业、升学考试科目。 学生因病、残免修 体育课或者免除体育课考试的,必须持医院证明,经学校体育教研室(组)审核同意,并报学校教务部门备案,记 入学生健康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