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某邀约朱某偷车抢点钱用,王某至一小区趁车主在旁边闲聊抢了一辆价值6500元的摩托车去垃圾场与朱某会合,发现朱某已偷了一辆价值5300元的摩托车,王某未将抢车情况告诉朱某,第二天将车以1000元的价格卖给陈某,并告诉了陈某车是偷的。朱、王二人驾驶朱某所偷摩托车出去环城路上作案,朱某将路边女子撞倒,王某趁机将女子挎包抢走,朱某加速驾车逃离,慌乱中冲到人行道撞倒正常行驶的钱某,导致钱某颅脑损伤死亡。
朱某的行为构成什么犯罪,为什么?
朱某构成盗窃罪、交通肇事罪,抢劫罪。理由: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公私财物的行为。朱某盗窃一辆价值5300元的摩托车,构成盗窃罪;抢劫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财物的所有人、保管人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强行将公私财物抢走的行为。朱某与王某一起驾车将路边女子撞倒,属于使用暴力的方法,与王某构成抢劫罪的共犯。朱某加速驾车逃离,撞倒路人导致其死亡,构成交通肇事罪。
陈某的行为构成什么犯罪,为什么?
陈某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本案中盗窃所得属于犯罪所得,而陈某明知摩托车是王某盗窃的仍低价购买,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王某的行为构成什么犯罪,为什么?
王某构成抢夺罪、并与朱某构成抢劫罪的共犯。理由:抢夺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乘人不备,公开夺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王某趁车主不备公开夺取摩托车,构成抢夺罪;抢劫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财物的所有人、保管人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强行将公私财物抢走的行为。王某与朱某一起驾车将路边女子撞倒,属于使用暴力的方法,与朱某构成抢劫罪的共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