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工智能的数据垄断为反垄断理论提出了新的实践问题,换句话说,反垄断法的理论创新是一种现实的实践需求。具体而言,反垄断法的理论创新需求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第一,双边市场理论。与单边市场相对应,经济学家所提出的双边市场理论,能够为多边性数据市场的反垄断执法提供有益思路。当前的双边市场理论,一方面需要关注实践动向进一步完善理论自身,另一方面需要探索双边市场理论如何转化为可供操作适用的反垄断法律法规。第二,相关市场理论。人工智能的数据反垄断,需要探讨单独界定“数据市场”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还需要正视传统相关市场界定工具在数据市场的无能为力,进而积极探索可替代性的分析工具。
接下来最可能讲述的是数据垄断的:
文段首先说明人工智能的数据垄断为反垄断理论提出了新的实践问题,其后具体从两个方面阐述,文段最终落脚点在数据反垄断法律问题上。四个选项都与法律相关,人工智能的数据垄断为新事物,无法律渊源可追溯,排除A。立法问题未谈,不能先说执法问题,排除B。D项侧重于对数据垄断进行法律界定,与反垄断法的话题不一致,排除。故本题选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