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 16岁的甲与13岁的乙是好朋友,均为中学生。某日二人在住宅小区中玩耍,一辆某快餐店的送餐车前来小区送餐停放在路边。甲对乙说:“我最讨厌这家快餐店了,上次去吃快餐,钱没带够被老板骂了一顿,你悄悄去把车上的广告画弄脏,给我出出气。”乙遂找来一块废金属片在车厢上乱刻一气。这时,快餐店送货员正好送货出来碰见,大声制止,乙慌忙逃跑,不小心撞上修电视机回来的丙,将丙的电视撞翻在地。车身被划坏造成损失3000元,丙的电视被撞坏造成损失1000元。请问:
甲乙是同事,因工作争执甲对乙不满,写了一份丑化乙的短文发在丙网站上,致使乙名誉受损。乙通过一系列调查取证最终获知侵权人为自己的同事甲,后愤而将甲告上法庭。其中,乙调查过程中花费1000元,调取证据花费500元,诉讼聘请律师花费20000元(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关于这些费用,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正确答案】 A、B、C
【答案解析】考查利用信息网络侵权。《利用信息网络侵害人身权益民事纠纷案件适用规定》第18条规定:被侵权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可以认定为《侵权责任法》第20条规定的财产损失。合理开支包括被侵权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对侵权行为进行调查、取证的合理费用。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请求和具体案情,可以将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律师费用计算在赔偿范围内。故ABC选项正确.D选项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