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1) 对不属于本院管辖或者被告人不在案的,应当决定退回人民检察院。注意:只有在此情况下才可以将案件退回人民检察院。
(2) 对于不符合有关材料移交的规定,需要补充材料的,应当通知人民检察院在3日内补送。
(3) 对于曾经因证据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而宣告被告人无罪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依据新的事实、证据材料重新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
(4) 对于人民法院依照规定裁定准许人民检察院撤诉的案件,没有新的事实、证据,人民检察院重新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5) 对于符合《刑事诉讼法》第15条第2项到第6项规定的情形的,应当裁定终止审理或者决定不予受理。
(6) 对于被告人真实身份不明,但符合《刑事诉讼法》第128条第2款规定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条件,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