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下列关于动产物权变动公示方式的说法正确的是______。
【正确答案】 D
【答案解析】[解析] 《物权法》第23条规定,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自交付时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实践中,还存在简易交付、指示交付、占有改定等。简易交付是指动产物权设立或转让前,权利人已经依法占有该动产的,物权自法律行为生效时发生效力。指示交付是指动产物权设立前,第三人依法占有该动产的,负有交付义务的人可以通过转让请求第三人返还原物的权利代替交付。占有改定是指动产转让时,双方又约定由出让人继续占有该动产的,物权自该约定生效时设立。由此可知,ABC三项说法错误。因此本题的正确答案为D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