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阿伯拉尔对极端唯名论与极端唯实论的批评以及他的概念论。
【正确答案】共相性质的问题是12世纪的经院学者激烈争论的焦点。公元3世纪的新柏拉图主义者波菲利在《亚里士多德范畴篇注释》中提出了关于共相性质的三个问题,它们是:共相是否独立存在,或者仅仅存在于理智之中?如果它们是独立存在,它们究竟是有形的、还是无形的?如果它们是无形的,它们究竟与感性事物相分离,还是存在于感性事物之中,并与之一致?波菲利问题经由波埃修引进经院哲学,成为12世纪经院哲学争论的焦点。
   关于共相问题的观点,可以分成实在论和唯名论两大派别,每一派别又分温和派与极端派。实在论认为共相既是心灵中的一般概念,又是这些概念所对应的外部实在,极端的实在论认为一般概念所对应的外部实在是与个别事物相分离的、更高级的独立存在,犹如柏拉图的理念,温和的实在论则认为,共相所指示的实在是存在于个别事物之中的一般本质。唯名论认为存在的事物都是个别的,共相并不指示一个独立存在的对象,极端的唯名论认为共相只是名词,如果说它们是实在的话,这种实在不过是“声音”而已,温和的唯名论认为共相是一般概念,是心灵对个别事物的个别性质加以概括或抽象而得到的,概念只存在于心灵之中。
   罗色林是极端唯名论的代表,他的观点是逻辑是关于词的精巧艺术。罗色林所说的“词”仅指词的物质载体。罗色林认为真正的实体只是个别事物,一切词都表示个别事物,殊相(个别概念)表示单个事物,共相(普遍概念)表示一群个别事物。安瑟尔谟是极端实在论的代表,他认为不同的词与不同的实在相对应,殊相表示个别实在,共相表示普遍实在。安瑟尔谟倾向于把共相等同为柏拉图的理念。
   阿伯拉尔认为一个事物不能用来表述其他的众多事物,只有名词才能具有表述事物的功能。共相就是能够表达众多事物的东西,殊相是表示一个事物的特殊名词,共相是表述众多事物的一般名词。共相的性质就是一般名词的表述功能。阿伯拉尔批评了实在论的观点。他指出,共相的特征是能同时、全部地分布在归属它的各个事物之中。如果一个共相是一个独立的普遍实在,它无论如何也不能同时地、全部地分布在它所包括的众多个体事物之中。
   阿伯拉尔说:“不论单一事物,还是集合的事物都不能被称为共相,因为它们都不能表述众多的事物,能够表述众多事物的共相只能是词。”当阿伯拉尔说共相是名词时,他所说的词是指词的意义,即词的逻辑部分。而不是罗色林所说的词,指词的物质形态,即词的语音部分。阿伯拉尔从两方面区分了语音和意义:一方面,语音是可感的,外在于人的对象,意义是不可感的,但是可知的,内在于人的观念;另一方面,语音属于语言的语法学构造,意义是语言的逻辑学构造,语法上正确的构造不等于正确的逻辑表述。
   阿伯拉尔认为共相不可能由人的心灵无由生有地构造出来,共相也不能从词的物质形态产生,因此,造成共相的原因必定在被表达的事物之中。阿伯拉尔说,共相表述的是众多事物共处的“状态”,状态是事物的存在状态,它不能与事物相分离而存在,状态也不是本质。阿伯拉尔说:“我们不求助任何本质。”阿伯拉尔认为,共相与心灵之中的一般印象相关联。它是对事物相同或相似的存在状态的感性认识。这种认识涉及众多事物的比较而忽视单个事物生动、具体、清晰的形象,因此,与共相对应的一般形象必然是模糊的、细节不清的。阿伯拉尔说,理解一个共相就是“想象众多事物的一个共同的、模糊的印象”。但它与梦中出现的或任意想象出来的印象不同,因为它是外部事物在心灵造成的结果。另一方面,它与纯思辨的观念,如“理性”、“父权”等也不相同,因为它是通过感官产生的知识。阿伯拉尔把与共相对应的印象称作“意见”。
   阿伯拉尔在波菲利问题之外,又增加了第四个问题:“种和属是否必定具有因命名而来的实在?或者说,如果那些被命名的事物消失了,那个共相是否仍然具有概念的意义?”第四个问题的实质是:共相是不是一个普遍实在的名称,其意义是否在于指示事物?
   阿伯拉尔对这些问题的回答是:第一,只有个别事物才是独立存在的实体,共相不是实体,也不表述个别实体以外的实体;第二,共相作为名词是有形的,作为名词的意义是无形的,但心灵中有关它的印象;第三,共相表述的事物共同状态在感性事物之中,但共相把握这一状态的方式却在理智之中,表现为心灵中的一般印象。最后,个别事物是产生共相的原因,但共相一旦产生,便成为不依赖个别事物的心灵印象。即使个别事物消失,印象仍然存在。即使没有相应的事物,共相仍有意义。阿伯拉尔的观点一般被称作概念论,即认为共相是逻辑概念与心灵中的观念。但这一名称并不能完全表明他在唯名论与实在论争论中的立场,因为概念论既可属于唯名论,又可属于实在论。如果认为一般概念表示普遍的实在,这就是实在论的概念论;反之,认为概念不表示个别实在之外的实在的观点,就是唯名论的概念论。阿伯拉尔坚持共相表示的共同存在状态既不独立于、也不有别于个别事物的存在,这是一种唯名论的概念论观点。总的说来,阿伯拉尔既坚持共相是一般名词这一唯名论立场,又未彻底否认共相与外部某种一般性相对应的实在论观点,他的概念论是一种温和的唯名论。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