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2010年某日,甲到乙家,发现乙家徒四壁。见桌上有一个鼻烟壶,认为是不值钱的仿制品,甲便顺手拿走。后甲对丙谎称鼻烟壶乃乾隆时期的文物,值5万元,丙以3万元买下。经鉴定乃民国时期的文物,市值2000元。关于本案的分析,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______
  • A.甲认定鼻烟壶为不值钱的仿制品具有一定根据,对“数额较大”没有认识,缺乏盗窃犯罪故意,不构成盗窃罪
  • B.甲将所盗鼻烟壶卖给丙,具有可罚性,不属于不可罚的事后行为
  • C.不应追究甲盗窃鼻烟壶的刑事责任,但应追究甲诈骗丙的刑事责任
  • D.甲诈骗丙的诈骗数额为5万元,其中3万元既遂,2万元未遂
 
【正确答案】 D
【答案解析】 盗窃罪在一般情况下,要求行为人在行为时认识到财物“数额较大”。如果在行为时将数额较大的财物误认为是价值极其低廉的财物而窃取的,欠缺盗窃罪的犯罪故意,不成立盗窃罪。本题中,甲到乙家,发现“家徒四壁”,“认为”桌子上的鼻烟壶为“不值钱的仿制品”是有一定依据的,甲对鼻烟壶实际价值数额较大没有认识,不具有盗窃的犯罪故意,不构成盗窃罪。A项正确。另外,虽然入户盗窃不要求数额较大,但也要求行为人窃取的是值得刑法保护的财物,入户盗窃客观价值和使用价值均低廉的财物的,不应认定为盗窃罪。例如,非法进入农户窃取一两个鸡蛋之类的财物,不宜认定为盗窃罪。甲在行为时认为鼻烟壶是“不值钱的仿制品”,不属于值得刑法保护的财物,也不能以甲入户盗窃为由,认定甲成立盗窃罪。
   甲将自认为不值钱的仿制品冒充文物卖给丙,侵犯了新的法益(丙的财产权),具有可罚性,应单独评价,对丙成立诈骗罪。B、C项正确。
   甲虽然谎称鼻烟壶为秦代文物,值5万元,但最终丙支付了3万元。甲对丙的诈骗数额为3万元,而非5万元。D项错误。
   另外需要说明的是,本案发生在2010年,《刑法修正案(八)》还没有出台,此时的盗窃罪入罪的标准有两个:数额较大、多次盗窃。本案中,甲主观上没有认识到财物价值数额较大,从客观情况也可以证明甲主观上没有认识到这一点,题干中指出,甲发现乙家徒四壁,由此可以认为甲主观上没有认识到财物的价值“数额较大”,不宜以犯罪论处。但若此行为发生在2011年5月1日以后,根据《刑法修正案(八)》的规定,“入户盗窃”已经作为一种独立的入罪标准,该行为成立盗窃罪。
   综上,本题答案为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