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关于设计人质量责任的说法中,错误的是______
[解析] 设计人开展设计业务时,应当坚持先勘察、后设计、再施工的原则,并遵照下列规定:(1)严格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对设计质量负责。(2)在设计资质证书许可的资质等级和业务范围内承揽设计业务,并且不得将所承揽的设计转包。(3)未经注册的设计人员,不得以注册执业人员的名义从事设计活动。设计注册执业人员未受聘于设计单位的,不得从事设计活动。(4)应当根据勘察成果文件进行工程设计。设计文件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设计深度要求,注明工程合理使用年限。(5)编制方案设计文件,应当满足编制初步设计文件和控制概算的需要。编制初步设计文件,应当满足编制施工招标文件、主要设备材料订货和编制施工图设计文件的需要。编制施工图设计文件,应当满足设备材料采购、非标准设备制作和施工的需要,并注明建设工程合理使用年限。(6)设计文件中选用的材料、构配件、设备,应当注明其规格、型号、性能等技术指标,其质量要求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除有特殊要求的建筑材料、专用设备和工艺生产线等外,设计人不得指定生产厂或供货商。(7)注册建筑师、注册结构工程师等注册执业人员应当在设计文件上鉴字,对设计文件负责。(8)应当在建设工程施工前,向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说明设计意图,解释设计文件。应当及时解决施工中出现的设计问题。(9)应当参与建设工程质量事故分析,并对因设计造成的质量事故,提出相应的技术处理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