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某建设工程,建设单位为上海某金融公司,施工单位为江苏某建筑工程公司,本工程的工程师为林某。在施工过程中,发生了施工单位认为应当提出索赔的事件,于是施工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工程师林某递交了索赔报告,并提交了相关证明文件。
本工程的原合同总价为8681.76万元,原合同工期为12个月。

1.本工程的工程师林某的索赔管理任务有哪些?
【正确答案】本工程的工程师林某的索赔管理任务包括:
(1)预测和分析导致索赔的原因和可能性。
(2)通过有效的合同管理减少索赔事件的发生。
(3)公平合理地处理和解决索赔。
【答案解析】
【正确答案】本工程的工程师林某应当本着以下原则进行索赔管理:
(1)公平合理地处理索赔。
(2)及时作出决定和处理索赔。
(3)尽可能通过协商达成一致。
(4)诚实信用。
【答案解析】
【正确答案】施工单位在索赔中可以提供的证据包括:
(1)合同文件中的条款约定。
(2)经工程师认可的施工进度计划。
(3)合同履行过程中的往来函件。
(4)施工现场记录。
(5)施工会议记录。
(6)工程照片。
(7)工程师发布的各种书面指令。
(8)中期支付工程进度款的单证。
(9)检查和试验记录。
(10)汇率变化表。
(11)各类财务凭证。
【答案解析】
【正确答案】本工程的原合同总价为8681.76万元,原合同工期为12个月,额外增加的工程量的价格为723.48万元。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