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论述我国现行纳税人权利及其保障以及保障之不足,并提出完善建议。
【正确答案】(1) 我国目前税收法律规定的纳税人权利。
   目前实施的税收法律总体上而言,对纳税人的权利还是给予比较充分的保护的,尤其是2001年4月修订的新《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后出台的实施细则,基本上形成了一个较为完整的纳税人权利保护体系。新《税收征收管理法》对纳税人权利的规定比原《税收征收管理法》更具体明确,规定了纳税人的知情权;保密权;申请减、免、退税权;陈述权;申辩权;申请行政复议权;提起行政诉讼权;请求国家赔偿权;控告权;检举权等等。而实施细则一方面有了进一步具体明确的规定。另一方面在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方面实现了突破,如第67条第2款规定,继续使用被查封的财产不会减少其价值的,税务机关可以允许被执行人继续使用;第36条规定,实行定期定额缴纳税款的纳税人,可以实行简易申报、简并征期等申报纳税方式。这些规定都体现了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的精神。
   (2) 我国对纳税人权利保障的不足。
   第一,在宪法中缺乏对纳税人权利的明确规定。我国宪法仅仅规定了公民有依照法律纳税的义务,对于纳税人权利却未能作明确规定,从而有悖于宪法宣示公民基本权利的法律功能。各国宪法都对税收的立法权属进行了严格规定,明确指出,一切征税都必须经过立法机关制定法律,在法律授权下方可征税,而中国在这些方面却是空白。而且,在税收执法过程中,在纳税人权益维护上,想要获得宪法层次上的救济,是无据可依的。
   第二,中国法律法规对于纳税人权利的规定只是维护纳税人权利的一个方面,更为重要的是如何使这些法定权利落实到实处。如何在更为全面的领域里贯彻既有的法定纳税人权利,已经是摆在我们面前的当务之急。
   第三,权利救济方式的执行不佳。税收执法过程中,纳税人权利无法得到保障的另一个重要原因,正在于救济方式的执行不佳。这客观上纵容了税收执法中的不法现象的发生。
   (3) 完善我国纳税人权利保障的法律思考。
   第一,尊重人权,树立以纳税人为本的税法理念。在税收执法领域,纳税人权利很容易就被税收执法机关所忽视乃至非法剥夺,贯彻与实现人权,必然要求对纳税人的权益给予合法而足够的关注,这是人权普遍性的具体表现,也是对纳税人进行人权保障的必然要求。尊重人权、以人为本,在税法领域必然要求体现为纳税人权利本位。
   第二,制定税法通则,全面保障纳税人权利。将纳税人的权利从范畴上进行合理的界定,并用一部基本法律予以规范和体现,是体现税收法律对人的主体性,对人的人格尊严和自由权利的确认和保障,也是税收立法价值转换和创新的根本体现。
   第三,建立协调税收执法权与纳税人权利冲突的机制。税收执法权与纳税人权利冲突现象发生的最根本原因还在于税收执法权在本质上所具有的对公众权利的天然侵犯因素。要寻求一种适当的机制,来对税收执法权进行合理的规制,并促进纳税人权利的充分行使,从而协调二者在实践中的不和谐之处。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