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商标局可依法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情形是______。
 
【正确答案】 A
【答案解析】 《商标法》第44条第1款规定,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本法第10条、第11条、第12条规定的,或者是以欺骗手段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的,由商标局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据此,选A项。《商标法》第49条第1款规定,商标注册人在使用注册商标的过程中,自行改变注册商标、注册人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由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期满不改正的,由商标局撤销其注册商标。据此,B项表述为商标被撤销的情形,不选B项。《商标法》第40条第1款规定,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12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可以给予6个月的宽展期。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10年,自该商标上一届有效期满次日起计算。期满未办理续展手续的,注销其注册商标。据此,C项表述的情形为“注销”注册商标,而不是宣告“无效”,故不选C项。根据《商标法》第42条规定,商标权人有权依法转让注册商标,因而转让注册商标并不会导致商标无效,但转让注册商标经核准后,予以公告。受让人自公告之日起享有商标专用权。可见,不选D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