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周某从迅达汽车贸易公司购买了1辆车,约定周某试用10天,试用期满后3天内办理登记过户手续。试用期间,周某违反交通规则将李某撞成重伤。现周某困难,无力赔偿。关于李某受到的损害,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正确答案】
C
【答案解析】[考点] 动产侵权后的责任承担
[解析] 依据《合同法》第133条规定,标的物的所有权自标的物交付时转移,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本题中,迅达公司移转车辆占有给周某,本应发生所有权转移的法律效果,但由于双方当事人之间约定试用期满后再办理登记过户手续,应当按照当事人之间另行约定的时间发生所有权转移的法律效果。故此,周某在车祸发生时,处在使用人而非所有人的地位。
《侵权责任法》第49条规定:“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本题中,未提到机动车强制责任保险的问题。因此原则上应由机动车使用人周某承担责任,而机动车所有人迅达公司在题目中又看不出过错,因此本题中责任完全由周某承担。且如果迅达公司有过错,其所承担的是与其过错相适应的按份责任而非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