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D
【答案解析】[解析]
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
=免税购进原材料价格×(出口货物征税率-出口货物退税率)
=240×(100÷300)×(17%-13%)=3.2(万元)
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240×(17%-13%)-3.2=6.4(万元)
当期应纳税额=100×17%-(34-6.4)-6=-16.6(万元)
免、抵、退税额抵减额=240×(100÷300)×13%=10.4(万元)
出口货物“免、抵、退”税额=240×13%-10.4=20.8(万元)
应退税额=16.6(万元)
如果当月企业的《进料加工登记手册》核销,应该按实际分配率,即90/240进行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