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况(1)不恰当。审核重大合同属于审计风险较高的领域,需要指派经验丰富的项目组成员执行复核,必要时可以由项目合伙人亲自执行复核。
情况(2)不恰当。由于错报源于会计政策的错误,A注册会计师判断该项错报是否重大时需要考虑是否可能对未来期间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情况(3)恰当。
情况(4)不恰当。未更正错报是审计过程中累积的且管理层未予更正的错报;注册会计师在审计过程不累积低于明显微小错报临界值的错报,这部分错报不属于未更正错报。
情况(5)恰当。
情况(6)不恰当。A注册会计师要考虑在审计过程中配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员的工作,使其能够及时实施质量控制复核,而不是在出具审计报告前才实施复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