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唐朝要求有关官员共同审案判决,共同承担错判责任的制度称为______。
A、
鞫谳分司制
B、
换推制
C、
会审制
D、
同职连署制
【正确答案】
D
【答案解析】
唐朝确立了同职连署制度,即有关官员共同审案判决,共同承担错判的责任,以利于监督,避免错判。如果是因公错判,承办人承担主要责任,其他人则逐级降等处罚;如果是因私错判,其他人也有失察之责。可见,选D项。鞫谳分司制是指审理与判决分立的制度,该制度为宋朝独有,唐朝没有该制度,不选A项。换推制在唐朝指的是司法官的回避制度,不选B项。会审制度包括三司推事、三司会审等,不同朝代名称不一,不选C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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