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赵某系某啤酒厂的职工,2010年劳动节,该啤酒厂给每位职工发放了5箱本厂生产的某品牌的啤酒。放假期间,赵某邀请自己的几个老友到家里小聚。席间朋友们开怀畅饮,可是在赵某打开一瓶啤酒的盖子时,酒瓶突然发生了爆炸,导致赵某和几位朋友受伤,住院花去了大笔的医疗费用。在赵某及其朋友向啤酒厂要求赔偿时,啤酒厂予以拒绝,并称自己生产的啤酒不会存在任何质量问题,更不可能发生爆炸。赵某及其朋友无奈,向人民法院提起了侵权损害赔偿诉讼,要求啤酒厂赔偿医疗费及其他相关损失。问:
问答题
赵某及其朋友在诉讼中至少需要证明哪些侵权的要件事实?
【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依据民法的理论,侵权行为的成立一般需要以下要件:损害行为的存在;有损害事实,行为人有过错,损害与损害行为之间有因果关系。根据《侵权责任法》第41、42条的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生产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因销售者的过错使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销售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产品责任案件生产者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销售者适用过错责任原则。本案中啤酒厂是商品的生产者所以本案不考虑其过错的因素。本案中,原告应当证明损害行为发生,即啤酒瓶爆炸;损害事实存在,即啤酒瓶能够爆炸将其炸伤所实际遭受的伤害;损害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有因果关系,即原告受伤是因为啤酒瓶爆炸所致。至于啤酒厂是否存在过错,原告无须证明,啤酒厂应当对此承担证明责任,证明自己存在法律规定的免责事由。
问答题
如果赵某及其朋友证明了损害事实以及啤酒瓶爆炸与损害事实之间存在因果关系,没有证明啤酒厂存在过错,但啤酒厂也没有证明自己的生产不存在过错。请问,此时法院应当如何做出判决?
【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根据《侵权责任法》第41条的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生产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以产品责任案件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即无论生产者生产的致人损害的商品是否有过错,生产者都要对产品致人损害承担责任。因此,啤酒厂在没有证明自己不存在法定免责事由的情况下,应承担侵权责任。法院应判决啤酒厂承担责任。
问答题
如果啤酒厂对赵某及其朋友陈述的损害事实明确地予以承认,那么原告是否还需要提供证据证明损害事实?如果啤酒厂对王某及其朋友陈述的损害事实,既不表示承认也不表示反对。假设你是审理本案的法官,如何处理?
【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对于被告明确表示承认的事实,原告无须证据证明。对于被告既不明确表示承认也不明确表示反对的事实,审判人员应当对被告进行提示和询问,若被告仍然既不承认也不否认,则可以推定被告承认,可以认定原告所陈述的事实。
问答题
如果赵某的一个朋友委托了律师作为自己的诉讼代理人,但在具体的诉讼过程中,对代理权问题产生了争议,哪一方应当对代理权承担举证责任?
【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主张代理权存在的一方应当承担证明责任。
问答题
如果在诉讼中原告需要某项证据,但是原告及其代理人因为客观原因而无法收集该证据,此时,原告应该怎么做?
【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依据《民诉证据规定》第17条之规定,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一)申请调查收集的证据属于国家有关部门保存并须人民法院依职权调取的档案材料;(二)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材料;(三)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确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其他材料。本案中符合第(三)种情形,因此原告其诉讼代理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考点] 举证责任的分配;法院调取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