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 1995年3月黄某将一幅价值6万元的名画送到某装裱店装裱,由于黄某未按期付给装裱店费用。装裱店通知黄某应在30日内支付其应付的费用,但黄某仍未能按期交付,装裱店遂将画变价受偿,将其差额扣除费用后退还给黄某。下列表述正确的有哪些(    )
   A.黄某与装裱店之间的合同系承揽合同
   B.装裱店对该画有留置权
   C.装裱店通知黄某支付费用的期限不符合法律规定
   D.装裱店无须通知黄某即可直接将该画变价受偿
【正确答案】 A、B、C
【答案解析】[提示] 本题考查的是留置权的行使条件
    此题涉及留置权的行使问题。经常发生留置权的情形之一是承揽合同,根据合同法的规定,黄某和装裱店之间的法律关系为承揽合同;因为字画装裱和装裱费用之间存在牵连关系,故而可以成立留置权;同时,根据《物权法》的规定,留置权人与债务人应当约定留置财产后的债务履行期间;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留置权人应当给债务人2个月以上履行债务的期间,但鲜活易腐等不易保管的动产除外。债务人逾期未履行的,留置权人可以与债务人协议以留置财产折价,也可以就拍卖、变卖留置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根据《担保法》第87条的规定,当事人约定的留置财产后的债务履行期间应当也不得少于2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