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1.建设单位做出返工处理意见的主要依据是什么?应该如何应对施工单位的索赔,为什么?
2.请说出事故过程中现场有哪些人违章,违章的内容是什么?
3.项目经理在本次事故中有那些违章行为,相关规定是什么?
4.指出项目经理在事故调查中的做法有何不妥?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本次事故的等级和事故处理程序是什么?
2.违章人员和内容有:绞车司机打盹;李某违章穿越吊桶下方;杨某上半身伸出吊桶外缘;赵某乘吊桶没带保险带;吊盘信号工发现乘吊桶人员违章而继续发出提升信号升井。
3.项目经理违章安排主提升司机1人操作,规定必须是1人操作1人监护;违规使用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农民工;安排未经合格培训的人员下井违章,规定下井作业人员必须经过培训合格并取得下井资格证方可下井作业。
4.项目经理组织事故调查小组不妥。本次事故死亡2人,重伤1人,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本次事故等级属于一般事故。
事故发生后的处理程序是:
(1)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1h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一般事故上报至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
(2)事故发生后,项目经理应当组织抢救人员,防治事故扩大,并妥善保护事故现场以及相关证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破坏事故现场、毁灭相关证据。因抢救人员、防止事故扩大以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事故现场物件的,应当做出标志,绘制现场简图并做出书面记录,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
(3)事故发生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启动事故相应应急预案,或者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一般事故分别由事故发生地县级人民政府负责调查,县级人民政府可以直接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也可以授权或者委托有关部门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