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早晨和甲吵了架, 甲吵输了。 乙恶狠狠地说: “不要让我再看见你, 以后见你一次打一次。 ” 当天晚上, 甲正在路上散步, 看见乙迎面走来, 并有用手摸兜的动作。 甲以为乙要殴打他, 马上用扛在肩上的铁锹向乙拍去, 导致乙腹部受伤, 脾脏破裂且被摘除。 事后才知道,乙用手掏兜是要摸香烟。 甲的行为的性质是
假想防卫针对的对象是已经开始实施貌似侵犯行为的人。 本案中, 乙只是在摸兜, 还没开始攻击甲, 因此, 甲的行为不是假想防卫, 而是事前防卫。 其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 偶然防卫的对象是正在实施犯罪行为的人, 甲的行为显然不构成偶然防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