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精神病人姜某冲入向阳幼儿园将入托的小明打伤,小明的父母与姜某的监护人朱某及向阳幼儿园协商赔偿事宜无果,拟向法院提起诉讼。关于本案当事人的确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正确答案】 D
【答案解析】[考点] 共同诉讼人
[解析] 根据《民诉解释》第67条的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和其监护人为共同被告。患有精神病的姜某将小明打伤,给小明造成损害,姜某和作为姜某监护人的朱某应为共同被告。根据《侵权责任法》第40条的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以外的人员人身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责任;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管理职责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补充责任是一个侵权责任承担顺序的问题,原则上要求权利人一并起诉姜某和向阳幼儿园,否则案情查不清。因此,姜某、朱某、向阳幼儿园是共同被告,D选项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