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美国责任保险人之间的诉讼案

   [案情简介]
   某年,一名打桩工在其雇主的起重船上工作时被撞成重伤,该工人以船员和港口工人的身份对雇主的疏忽和船只的不适航起诉。雇主的责任保险人处理了索赔案,并支付了打桩工的一笔数目不小的保险金。事后,该保险人又向雇主的公众责任保险人提出分摊损失,另一保险人以其保险单对“被保险人的任何雇员在雇佣期间发生人身伤亡不负责任”的规定为由,拒绝分摊损失。该保险人遂向美国联邦上诉法院提起诉讼。
【正确答案】分析与结论:
   被告认为,他与雇主的保险关系是以保险合同为依据建立起来的,保险单上的规定是其履行权利和义务的依据。既然保险单中已将“雇员在雇佣期间发生人身伤亡”列为除外责任,他也就没有分摊雇员人身伤害的损失的责任和义务。
   原告则强调被告保险单中的除外责任不适用本案,因为雇员对雇主起诉时,是把他作为船东而不是作为雇主,在侵权法中这两者是有区别的。因此,被告应当分担损失。
   上述法院受理本案后,认为两家保险公司发生争论时,保险合同条款应被视为成文的,该案雇员的人身伤害已无可争议,又是在雇佣期间发生的人身伤害,它完全属于被告保险单中除外责任范围。因此,原告起诉的理由不成立,被告没有分摊损失的责任。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