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断题

甲县人民法院认为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院管辖,遂将该案移送乙县人民法院管辖。乙县人民法院研究认为该案应属丙县法院管辖,而不应由本法院管辖,因此乙县人民法院应当拒绝接受移送。

【正确答案】 错误
【答案解析】

《行政诉讼法》第22条规定,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移送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受移送的人民法院认为受移送的案件按照规定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不得再自行移送。故本题判断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