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述幼稚产业论的基本内容并予以评价。
通过政策保护经过一段时间后, 能够掌握技术, 形成资本积累并最终形成成本比较优势的产业就是幼稚产业。 李斯特提出从产业发展角度, 而非从财政角度给予保护。 其他学者提出了一系列的幼稚产业标准:
(1) 穆勒标准。 只要将来在自由贸易下能够获利就可以保护。 在关税补贴等保护措施下, 使技术经验不足、生产力低下、 生产成本高于世界价格、 无法与国外产业竞争的产业继续生产。 未来在自由竞争条件下, 可以获利,暂时的保护是值得的。 这是一个静态标准。
(2) 巴斯塔布尔标准。 是将穆勒标准动态化, 提出了现值的观念, 认为保护幼稚产业所需的社会成本不能超过该产业将来利润的现值。
(3) 肯普标准。 包含了以上两个标准的全部内容, 加上了产业在被保护期所获取的学习成果应具有外部经验效应的标准。 如果企业所学习的知识经验具有外部性, 该技术可以为其他产业所获得, 因而使得本产业利润无法增加, 将来利润无法补偿投资成本, 国家应予以保护。
对于相对落后的国家而言, 给予幼稚行业保护是必要的, 在同样的游戏规则下, 各国生产力不一样, 过分的自由贸易可能会损害相对落后的国家的利益。 但保护的目的在于使得受保护者得以进步, 最终不需要保护,在国际市场中自我扶植, 因此幼稚产业保护不是单纯的保护落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