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
下列关于侦查羁押期限的选项中,正确的有 ( )
A.侦查期间发现犯罪嫌疑人另有重要罪行的,重新计算羁押期限
B.犯罪嫌疑人不讲真实姓名,身份不明的,自查清其身份之日起计算羁押期限
C.对犯罪嫌疑人作笔迹鉴定的期间不计人侦查羁押期限
D.对犯罪嫌疑人作精神病鉴定的时间不计入羁押期限
【正确答案】
A、B、D
【答案解析】本题考查的是侦查羁押期限的计算。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28条的规定,如果侦查期间发现犯罪嫌疑人另有重要罪行的,重新计算羁押期限。故本题A项正确。《刑事诉讼法》第128条第2款规定:“犯罪嫌疑人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侦查羁押期限自查清其身份之日起计算,……”故本题B项正确。《六机关规定》第33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的案件,除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精神病鉴定时间不计入办案期限外,其他鉴定时间都应当计入办案期限。……”故本题C项不正确,D项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