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与保姆乙约定:甲生前由乙照料,死后遗产全部归乙。乙一直细心照料甲。后甲女儿丙回国,与乙一起照料甲,半年后甲去世。丙认为自己是第一顺序继承人,且尽了义务,主张甲、乙约定无效。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2012年卷三第24题)
【正确答案】
A
【答案解析】解析:本题主要考查遗赠扶养协议。《继承法》第31条第1款规定:“公民可以与扶养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扶养人承担该公民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遗赠扶养协议签订即生效,即使甲的女儿丙已经归国,扶养人尽了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遗赠扶养协议中约定的权利,且遗赠扶养协议效力高于遗嘱继承的效力,遗嘱继承的效力高于法定继承的效力,故A项正确,BCD项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