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A
【答案解析】 甲、乙事先商量好由乙销赃,这就是共同犯罪了。乙的销赃行为属于在共同犯罪中的分工。
刑法第312条规定: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丙没有参与犯罪,不构成盗窃的共同犯罪,但他明知这些电脑来路不明,仍然低价收购,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故,只有选项A正确。
[考点] 在共同犯罪中,事前、事中通谋的,都构成共同犯罪。事后才通谋的,不构成共同犯罪。如果帮忙窝赃、销赃的,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如果帮忙窝藏犯罪嫌疑人的,构成窝藏罪,如果帮忙给犯罪嫌疑人作伪证的,构成伪证罪或者包庇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