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托海公司是一家股份有限公司,但是还没有上市,股东大会决定改选5名董事,该公司章程规定选举董事实行累积投票制,则下列对其说法正确的是:
A、
某股东可以将其所拥有的表决权全部投给其中一个候选董事
B、
经股东大会同意后,某股东可以将其所拥有的表决权投给其中两位候选董事
C、
如果某股东将所有表决权全部投给其中四个候选董事,少选一位,则该选票作废
D、
股份有限公司选举董事时应当采取累积投票制
【正确答案】
A
【答案解析】
[考点] 累积投票制
[解析] 《公司法》第106条:“股东大会选举董事、监事,可以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的决议,实行累积投票制。
本法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大会选举董事或者监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或者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根据本条,即可得出 A项是正确答案。
提交答案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