价格歧视
价格歧视指垄断者凭借其拥有的某种垄断力量, 对自己所出售同类产品采取不同的价格, 以使自己所获利润达到最大值。 实现价格歧视必须具备以下几个条件: 厂商不能是价格的接受者, 即有权改变价格; 买者必须具有不同的需求弹性; 厂商必须能够按需求弹性对顾客加以区分; 厂商必须能够防止产品的再次出售。
价格歧视有以下三种情况:
①一级价格歧视, 又称完全价格歧视, 指垄断者对每一单位产品都按消费者所愿意支付的最高价格出售。 在一级价格歧视下, 垄断厂商占有了全部的消费者剩余, 市场会达到 P=MC 的有效资源配置, 也就是, 一级价格歧视下的资源配置是有效率的。
②二级价格歧视又称为成批定价, 指垄断者对一定数量的商品收取一种价格, 对于另外一定数量的该种商品收取另一种价格。 实行二级价格歧视的垄断厂商的收益(或利润) 会增加, 部分消费者剩余被垄断者占有。
③三级价格歧视, 指垄断者对同一商品在不同的市场上收取不同的价格, 或者对不同的消费群收取不同的价格, 但使得每一市场上出售产品的边际收益相等。 实行三级价格歧视需要具备两个重要的条件: 第一个条件是存在着可以分隔的市场。 若市场不可分隔, 市场上的套利行为将使得价格歧视消失; 第二个条件是被分隔的各个市场上需求价格弹性不同。 三级价格歧视要求厂商在需求的价格弹性小的市场上制定较高的产品价格; 在需求的价格弹性大的市场上制定较低的产品价格; 如果被分隔的各个市场需求价格弹性相同, 则最佳策略是对同一产品收取相同的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