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
13.甲、乙、丙3人订立合伙协议共同投资设立一家普通合伙企业。经营一年后,甲欲将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转让给合伙人之外的丁,合伙协议中没有关于份额转让的相关约定。根据《合伙企业法》规定,下列关于甲之份额转让条件及效力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
【正确答案】
A、D、E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普通合伙人财产份额的转让。合伙人之间转让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应当通知其他合伙人。而无须征得其他合伙人同意。所以选项A正确。丁作为入伙人、甲作为退伙人,均对合伙企业以前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选项B、C错误。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有优先购买权;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本题中合伙协议没有另外的约定。所以选项D正确。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所以选项E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