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甲作为汉东省司法局局长,包养了情人丙。乙私下找到丙,希望其帮忙使乙儿子能够加入司法局,并送给丙一个名贵大衣(衣服内有银行卡,内附密码及存款20 万元)。丙借助甲的关系,找到人事主任丁请其解决,并向丁承诺甲将助其成为科长,但甲对此均不知情。丁遂违反国家规定,使乙之子进入汉东司法局。关于丙的说法正确的是(     )。

【正确答案】 D
【答案解析】

依据《刑法修正案》规定:“国家工作人员的近亲属或者其他与该国家工作人员关系密切的人,通过该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或者利用该国家工作人员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索取请托人财物或者收受请托人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因此(离职的)国家工作人员的近亲属或与其关系密切的人,利用该国家工作人员职权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索取或收受其财物的,构成利用影响力受贿罪。故D项正确。
注意本罪的关键在于,行为人的利用行为有双重性,即先利用了国家工作人员对其他国家工作人员的影响,接着又利用了其他国家工作人员的职权行为,这是本罪与其他贿赂犯罪的根本区别。如果国家工作人员与其通谋,则这些主体与国家工作人员构成受贿罪的共犯,而非利用影响力受贿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