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B
【答案解析】[考点] 定金的文义性
[解析] 当事人须在定金合同中注明“定金”字样或者约定“定金罚则”,才能成立定金合同。《担保法解释》第115条规定,当事人约定以交付定金作为订立主合同担保的,给付定金的一方拒绝订立主合同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拒绝订立合同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担保法解释》第118条规定:“当事人交付留置金、担保金、保证金、订约金、押金或者订金等,但没有约定定金性质的,当事人主张定金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本题中最容易出现问题的就是该“订金”是否为“定金”而适用定金罚则。根据上述两条的规定,该1000元不能认为为成约订金,而只能是一般的“订金”,不适用定金罚则。因此虽然双方最终没有订立定金合同,甲也无权要求乙返还2000元。既然双方没有订立定金合同,则合同也没有成立,故不存在违约责任。那么缔约过失责任是否存在?《合同法》第42条:“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一)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二)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三)有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由此可见,甲可以主张缔约过失责任,要求赔偿损失。因此B项是正确的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