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甲玉器商委托乙中介商代其在邻市销售10个玉佩,约定每个玉佩的定价不得低于5万元且不得高于10万元。由于全国玉器价格飙升,乙以12万元的价格将玉佩售出。甲得知此事后认为乙的行为为其在邻市开拓市场埋下了祸根,遂要求解除与乙的合同。乙则认为多出的2万元应归自己所有,并要求甲继续履行合同。下列表述正确的是:______
A.甲与乙的合同为委托合同,双方享有任意解除权
B.多得价款2万元为乙享有
C.乙违反约定,高价出售,但甲不享有整个合同解除权
D.乙享有多得2万元价款的报酬增加请求权
A
B
C
D
【正确答案】
C
【答案解析】
甲与乙之间的合同为行纪合同,不为委托合同,故双方不享有任意解除权。乙多得价款应归甲享有,因乙的行为违反约定,不存在依照约定增加报酬的权利,也无依照习惯增加报酬的权利。因该合同为分批履行的合同,虽然该批次合同有违约行为,但不影响整个合同履行目的的实现。本题正确选项为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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