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定项选择题
(2013年卷二第51题)根据行政复议法及相关规定,在下列哪些情形下,当事人可以申请行政复议?
【正确答案】
A、C、D
【答案解析】A.C.D.《行政复议法》第6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依照本法申请行政复议:(一)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七)认为行政机关违法集资、征收财物、摊派费用或者违法要求履行其他义务的;……(十)申请行政机关依法发放抚恤金、社会保险金或者最低生活保障费,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发放的;……”据此,选项A、C和D所述情形下当事人均可申请行政复议,符合题意。
B.根据《行政复议法》第8条第1款的规定:“不服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分或者其他人事处理决定的,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提出申诉。”,本题中,选项B属于行政机关对其工作人员作出的行政处分,当事人不能申请行政复议,而应依法提出申诉。故选项B错误,不符合题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