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构推理 简述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的责任。
【正确答案】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是公司设立过程中的主导力量,对其课以相应的法律责任,有利于督促其尽心设立公司,也利于对公司、股东及公司第三人各方的利益保护。同时,加重发起人的责任也是各国公司设立严格准则主义的必然要求。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的责任包括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三个方面。
   (1)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的民事责任。主要包括以下形式:第一,发起人的资本充实责任。根据《公司法》第94条,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发起人未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缴足出资的,应当补缴;其他发起人承担连带责任。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发起人补足其差额;其他发起人承担连带责任。第二,发起人对公司的损害赔偿责任。根据《公司法》第95条,在公司设立过程中,由于发起人的过失致使公司利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对公司承担赔偿责任。第三,出资违约责任。根据《公司法》第84条第2款,发起人不依照规定缴纳出资的,应当按照发起人协议承担违约责任。第四,公司不能成立时的民事责任。根据《公司法》第95条,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负连带责任;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认股人已缴纳的股款,负返还股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的连带责任。
   (2)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的行政责任。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的行政责任,主要有以下两种情形:第一,瑕疵设立的行政责任。根据《公司法》第199条的规定,违反公司法规定,虚报注册资本、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取得公司登记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第二,虚假出资、不履行出资义务的行政责任。根据《公司法》第200条,公司的发起人、股东虚假出资,未交付或者未按期交付作为出资的货币或者非货币财产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虚假出资金额5/%以上15/%以下的罚款。第三,抽逃出资的行政责任。根据《公司法》第201条,公司的发起人、股东在公司成立后,抽逃其出资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所抽逃出资金额5/%以上15/%以下的罚款。
   (3)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的刑事责任。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的刑事责任,主要集中在刑法规定中,主要有虚报注册资本罪(《刑法》第158条)和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罪(《刑法》第159条)。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