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乙是某自营出口的生产企业,是增值税的一般纳税人,出口货物的征税税率为17/%,退税率为15/%。2007年4月份,其相关业务为:购进原材料一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价款200万元,外购货物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34万元,货已验收入库;上月末留抵税款6万元;本月内销货物不含税销售额100万元,收款117万元存人银行;本月出口货物的销售额折合人民币200万元。计算该企业当期的“免、抵、退”税额。
【正确答案】2.(1)当期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出口货物销售额×(出口货物征税率-出口退税率)=200×(17/%-15/%)=4(万元)。
   (2) 当期应纳税额一当期内销货物的销项税额一(当期进项税额一当期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一上月留抵税款=100×17/%-(34-4)-6=-19(万元)。
   (3)出口货物免抵退税额=出口货物销售额×出口货物退税率=200×15/%=30(万元)。
   (4) 按规定,如果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即19万元)≤当期免抵退税额时(30万元),则:当期应退税额=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即该企业当期应退税额为19万元。
   (5)当期免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当期应退税额=30-19=11(万元)。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