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题

某教授2011年12月的个人收入包括:每月工资收入9000元;转让一项专利取得转让收入50000元;到某大学讲学一次,收入3000元;出版工具书一部,一次性取得稿酬15000元;取得国库券利息收入2000元;取得股息红利收入3000元。计算该教授2011年12月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附: 个人所得税税率表(工资、 薪金所得适用)

级数 月应纳税所得额(元) 税率(%) 速算扣除数(元)
1 0~1500  3 0
2 1500~4500  10 105
3 4500~9000  20 555
4 9000~35000  25 1005
5 35000~55000  30 2755
6 55000~80000  35 5505
7 80000以上  45 13505
【正确答案】

(1)工资收入应纳个人所得税=(9000-3500)×20%-555=545(元);
(2)转让专利收入按照特许权使用费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一次收入超过4000的,以扣除20%后的余额作为应纳税所得额,则应纳税额=50000×(1-20%)×20%=8000(元);
(3)讲学收入按照劳务报酬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则应纳个人所得税=(3000-800)×20%=440(元);
(4)稿酬收入超过4000元,按20%扣除,则应纳个人所得税=15000×(1-20%)×20%×(1-30%)=1680(元);
(5)国库券利息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
(6)个人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减半征收个税,应纳个人所得税=3000×20%×50%=300(元);
综上,2011年12月应纳个人所得税=545+8000+440+1680+300=10965(元)。
(注:自2013年1月1日起,个人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暂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在新法规下,确定股息收入应缴纳个税时还应明确持股期限。)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