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A
【答案解析】 根据《刑法》第306条的规定,在刑事诉讼中,辩护人帮助当事人伪造证据的行为,构成辩护人妨害作证罪。在本题中,辩护人王某编造了一份虚假证言交给陈某,该行为构成辩护人妨害作证罪。因此,选项A的内容是正确的。
根据《刑法》第307条的规定,指使他人作伪证的行为构成妨害作证罪。在本题中,陈某劝说李某作伪证,李某构成伪证罪,陈某的行为本来是伪证罪的教唆犯,但刑法把这种指使他人作伪证的教唆行为直接规定为妨害作证罪。因此,陈某的行为不是妨害作证罪的教唆犯而是该罪的实行犯。选项B的内容是错误的。
李某向法庭作了伪证,其行为构成《刑法》第305条规定的伪证罪,不构成辩护人妨害作证罪的帮助犯。因此,选项C的内容是错误的。
陈小二是无罪释放后在陈某指使下逃往国外的,而根据《刑法》第316条的规定,脱逃罪的主体是依法被关押的罪犯、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因此,陈小二不符合脱逃罪的主体特征,不构成脱逃罪,陈某的行为相应地也不构成脱逃罪的共犯。因此,选项D的内容也是错误的。
综上,本题答案是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