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提示] 应从附加刑的概念、种类和内容等方面作答
(1)概念:附加刑是补充主刑适用的刑罚方法,又称从刑。它既可以附加适用又可以独立适用,还可以同时适用两个以上附加刑。
(2)种类:我国刑法规定的附加刑有罚金、没收财产、剥夺政治权利和只适用于犯罪的外国人的驱逐出境。
(3)内容:①罚金是人民法院判处犯罪分子向国家缴纳一定数额金钱的刑罚方法。罚金可以单处、并处、选处、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应在判决生效起不超过3个月内一次或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不能全部缴纳的,可随时追缴。由于不能抗拒的灾祸确有困难的,可以酌情减少或者免除。②剥夺政治权利是指剥夺犯罪分子参加管理国家和政治活动权利的刑罚方法。剥夺内容:选举权与被选举权;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③没收财产是将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强制无偿地收归国有的刑罚方法。没收财产只适用于刑法分则有明文规定可以没收财产的犯罪。没收全部财产时,应当对犯罪分子及其所抚养的家属保留必要的生活费用。没收财产以前犯罪人所负的正当债务,即犯罪人在判决生效前所负的他人的合法债务,需要以没收财产偿还的,经债权人请求,应当偿还。④驱逐出境是将犯罪的外国人或无国籍人逐出我国国(边)境的刑罚方法。驱逐出境可以独立适用也可以附加适用。独立适用时,判决确定之后执行;附加适用时,主刑执行完毕或假释、赦免之后执行。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