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某市的李某欲买“太月”牌的快餐方便面,在商场误购了商标不同而外包装十分近似的显著标明名称为“大月”的方便面,遂向“太月”公司投诉。“太月”公司发现,“大月”方便面的价格仅为“太月”的1/2。如果“太月”起诉“大月”,其纠纷的性质应当是下列哪一种?(    )
   A.企业名称侵权纠纷
   B.欺骗性交易的不正当竞争纠纷
   C.低价倾销的不正当竞争纠纷
   D.诋毁商誉的侵权纠纷
【正确答案】 B
【答案解析】此题考查欺骗性交易行为。
   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5条:“经营者不得采用下列不正当手段从事市场交易,损害竞争对手:(1)假冒他人的注册商标;(2)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或者使用与知名商品近似的名称、包装、装潢,造成和他人的知名商品相混淆,使购买者误认是该知名商品;(3)擅自使用他人的企业名称或者姓名,引人误认为是他人的商品;(4)在商品上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等质量标志,伪造产地,对商品质量作引人误解的虚假表示。”“太月”是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故符合该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构成要件,不符合诋毁商誉行为的构成要件。据此D选项是不正确的。低价倾销行为的构成要件必须是低于成本价,但根据本题的题意,C选项也不正确。A选项规定为企业名称侵权纠纷,但根据本题的题意,“大月”与“太月”是不同的名称,不构成侵犯名称权,据此本题的A选项也不正确。故本题的正确选项是B。